江夏这些区域,以后不得建新坟!违者最高追究刑事责任!

为保护纸坊周边的生态环境

节约土地资源,规范殡葬活动

推进殡葬改革

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

《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

《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

纸坊青龙山大花山八分山(简称“三山”)

依法设定禁葬区

禁止在此区域新建坟墓

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纸坊“三山”禁葬区指:

青龙山:东起东林村、东方村,南起东方村、胜利村、江北制造厂、关山一队,西至京广线,北至纸五公路;

大花山:东起天子山大道延长线,南起纸五公路,西至江花大道,北至普安村、向阳村至老鼠尾;

八分山:东起京广线,南起纸金公路,西至107国道,北至十月村、大桥村、姜家畈村及山脊以下所辖区域。

二、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十条之规定,禁止在“三山”区域内新建坟墓,死亡人员骨灰一律安葬于户籍所在地公益性公墓内

对“三山”区域内现有的坟墓(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墓地除外)从2020年起进行有序迁移。

三、属地街道、园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,加强“三山”禁葬区的日常监督管理,引导居民进入公墓安葬。

四、对在“三山”区域内新建坟墓者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。对拒绝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,或者围攻、侮辱、殴打执法人员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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